常見問題集-問題12

問題12:我想要開早餐店,我應該注意什麼?

小規模的營業人要做商業登記:(1)先去營業當地的縣市政府辦理營業登記,(2)也要跟國稅局作營業人的設立登記。

依照財政部規定,一般飲食業,每個月營業額超過8萬元,就要繳營業稅,如果沒有申請商業登記,就有違法之嫌。營業稅法也規定,營業人應於開始營業前,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。營業稅法並無小規模營業人不需辦理營業登記之規定,故營業人不得以銷售額未達起徵點為由,主張免辦營業登記。提醒:這些登記,須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,才能登記為負責人喔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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