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本會新聞]焦點評論:無情法條 強逼母子分離

引用全文(蘋果日報2015年3月11日):http://ppt.cc/JiYi

節錄:「離婚後外籍配偶的居留權,取決於外配有沒有小孩以及孩子是否年滿20歲。無情的法條,形塑外籍媽媽的價值就只有在撫養孩子這件事上,因為單親的外配媽媽將孩子拉拔長大時,也就是和台灣說再見的時候了。 
也就是說,外籍配偶一旦和我國國民離婚,移民官在審核要不要讓外配繼續留在台灣,會先問她兩個問題:『妳有沒有生養中華民國的小孩?』以及『妳的孩子是否未成年?』」

 

若有相關外配問題,歡迎來電諮詢。

台灣新住民家庭成長協會 (02)2369-1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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